宋石这个名字,最后是被光屁股的男孩打没的,变成了宋捡。

宋捡刚没了爸妈,一时没法接受自己要跟着陌生人走,还被强行改名,只能哭。他眼睛不好,又是真的漂亮,可这种漂亮落在一个小半瞎的身上,就是灾难。

6岁的男孩,五官开始往开了长,将来保准是个英俊的少年。但当他茫然地看向四周时,无论是走投无路的姿态还是对不上焦的眼神,都把宋捡的惧怕抖落得清清楚楚。

他不是胆小的男孩,也不爱哭,哭多了眼睛更看不清楚,黑压压蒙着一团雾似的。只是本能对世界害怕。无论是战争、天灾还是野兽,能杀死自己的办法那么多,偏偏眼睛不争气。

唯一能依靠的只有爸爸妈妈,偏偏被放弃了。

但是宋捡对男孩哭,没用。

男孩是狼养大的,看不懂他的眼泪,更听不懂他的哀求。每次宋捡说不想改名,自己叫宋石,他就打宋捡的手。

打一次,没用,那就打两次。打到手背高高肿起来,宋捡再也不说自己叫宋石了,受不了这个疼法。

可能以后再也没有人心疼自己了。

当天下午,张牧为一小群流民的首领,带宋捡回了营地。流民营类似游牧村落,少则几百人,多则几千人。对新来的这个小瞎子,他稍稍动了恻隐之心。

这个男孩活不过今晚。轮不到野兽或狂风暴里的巨大生物来吃,单单是人,就有可能把他分食掉。

宋捡跟着走了一路,两只手都被打红了,生疼。他迷迷瞪瞪得犯困,不知为什么今天总睡不醒,还很渴。

渴得嗓子眼疼。宋捡跟着眼前的人影,一步一瘸。他没穿鞋,以前是有鞋子的,可睡醒时太慌张了,就没有穿。或许鞋子已经被风吹跑,只不过自己看不见。

毯子也没拿。他什么都没有了。

那个男孩一直跟在自己身边,却不用人走路的方式,他四肢着地,动又快又轻,几乎没有脚步声。有时突然一下子冲过来,呼哧呼哧地闻,然后再瞬间跑远。

宋捡很怕他,这个男孩会打人,打人比爸妈还用力。他还有狼,随时能吃了自己。

不知走了多久,身边逐渐有了人声、更多的脚步声。宋捡熟悉这种声音,应该是回到他们的营地了。眼睛不好使,很多时候要靠嗅觉、听觉、触觉,他拼命闻,闻出荒漠里特有的沙尘味。

走着走着,还闻到了煮熟的土豆味。宋捡这才发觉自己已经饿了。

“樊宇,又捡小孩儿回来了?”

有人问,朝这边不怀好意地笑,“这个好看啊。”

“好看个屁,瞎子!”

樊宇来到自己的帐篷前,挺老大的一个帐篷,里面有不少东西,靠铁丝撑出四边形的蓬顶。

“好看就够了,可别像那个狼崽子似的。”

又有人说话,宋捡晃着头听,“狼崽子养不熟,长得就一副野人相,当心他哪天一口咬死你!”

咬死?宋捡穿着破布似的衣服,浑身上下都疼,站在原地听他们说话。陌生环境是小瞎子最害怕的,一切都要重新熟悉,无论是人声,还是气味。

所以当他听到樊宇叫他的时候,猛地打了个激灵。

“宋捡,进来!”

樊宇很瘦,两腮深凹,心狠手辣。

宋捡没动,只探着脖子往前嗅嗅,闻出皮革味、血腥味,还有……火.药味。是枪粉的味道,以前闻过。

“让你进来呢,听不见啊!”

樊宇有点急。战乱末日没有法律,那些住进钢铁城市的哨兵和向导才会遵守规定,流民的法则就是活着。

宋捡才不进呢,掉过头就跑。脚底下有石头硌脚,不知道哪里来的绳子一绊,宋捡又摔了。这一次摔得惨,磕得人直发懵,脑袋都震了一下。

好疼,宋捡是下巴直接着地,混着土,实实在在摔了个大跟头。两只细长的脚划满伤口。

脖子后面立刻热了,是鼻子喷出来的热气敷在上面,宋捡将身体蜷起,眼前一个小小的黑影。

男孩披着一头过了肩胛骨的乱头发,在宋捡的脖子上闻。闻完了还不够,稍稍一用力,将宋捡翻了个面,闻他磕破了的下巴。

“滚!”

樊宇对狼崽子没好感,养不熟的东西。可是他确确实实有用,带着一群狼,总能捉到猎物。

肉类、毛皮、骨头,都是最有用的。所以即便养不熟,樊宇也会分给狼崽子几口饭吃,让他学习怎么当人。

力气大,身高腿也长,一脚把狼崽子踹出几米,樊宇弯腰抓起宋捡的小细腿,往自己的帐篷拖。

宋捡只能看出一个高大的剪影,高得令他恐惧。身边不断滑过草皮和石头,他抓紧最后的机会,抓住了一块尖锐的。

要是真没办法了,就拿石头砸死樊宇。手心里出了汗,宋捡紧握它不放,如同抓住最后希望。

地面腾起一小片纱雾,流民营地帐篷扎堆,棚顶由皮毛或布料拼接而成。有人在做饭,有人做点手工,有人抱着膀子无事可干,消耗着生命。

狂风暴就要来了,马上要迁徙。就算不被饿死,狂风暴里还要巨大生物,食人的沙蚺、寄生的沙蚊,还有一种被叫追风者的虫群,随便哪一样都能灭了营地。

活着已经很不容易了,没人管,也没人敢管,生与死都是说不准的事,谁还管樊宇做什么。

可男孩扑了上去。像动物一样,黑黝黝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,他扑上樊宇的手臂,用力咬住了那只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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