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下午,本计划在咖啡馆的包间,可一场滂沱大雨打乱了节奏。
于是三人只好转移阵营,蒋莳羽和林牧都拒绝在自己宿舍,最后定在林知南宿舍。
单间宿舍只有两把凳子,林知南拒绝靠近床铺,从衣柜搬出行李箱。他抱着臂坐在上面,姿态大方优雅,让人怀疑屁股下不是行李箱而是会场里的高级皮椅。
“传媒生常用的“咬筷子训练法”可以改善发音、口型,先试试吧。”他眉心微蹙,“雨下的突然,我没准备筷子。”
林牧自告奋勇,“我去借,胖子那有一包筷子。”
林知南点头,非常懂人情世故,“别空手,带点零食交换。”
这不是蒋莳羽负责的范畴,她打开手机调出绕口令提前找感觉,念叨着,“七巷一个漆匠,西巷一个锡匠。”
“蒋莳羽。”
“干嘛?”
她扭头,因“a”发音而微微张开的嘴被塞进一根冰凉的万宝龙钢笔。
?
男生修长匀称的两指抵在两端,再次把钢笔往她嘴里推,指尖不经意戳到脸颊。
一触即分。
林知南将湿纸巾扔进垃圾桶,目光冷静,“先用我的钢笔,别浪费时间。”
他不笑时,公事公办的脸。那肤色白得简直像打磨得陈年坚冰,透着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气。
好像从没看过他出汗。他会出汗吗?
“咬住钢笔中部,微笑,露出八颗上齿。”林知南命令道。
蒋莳羽下意识照做。他稍俯身,仔细端详,“表情不对,你可能得继续强化唇舌力量。”
林知南身上琥珀和麝香结合的香味,极暧昧地萦绕在鼻尖,蒋莳羽游离的思绪被拉回,她心里微微一动,感觉嘴里的钢笔都是他的味道,表情逐渐僵硬了。
林知南坐正,面容端正不苟言笑,“你走神了,又想到什么了?”
疯了。
总不能说在闻你的体香,尝你的体香吧?
蒋莳羽连忙摇头,他掐住钢笔两端,虎口隔着几寸正对她鼻尖,还是研习学术的语气,“舌头摆好,我帮你调整下位置。”
钢笔左右抽了下,她的面部肌肉也不协调地抽动了下。
糟糕!口水要流下来了!
姗姗来迟的林天宇恰巧撞见这幕,愣住。
他明明记得表哥不止讨厌肢体接触,同样杜绝属于自己的物品被人触碰。
他们之间的氛围好怪。
怪异感在沉默中发酵。
“哥,蒋莳羽,你们这是在做什么?”
“练习。”林知南斜睨林牧,扯扯衣袖让不存在的褶皱消失,恢复招牌式、疏离而礼貌的笑,“休息十五分钟,蒋莳羽,记得把钢笔擦干净还我。”
想到林知南因为林天宇的关系才亲近她,蒋莳羽心安理得地接受,她吐出被唾液浸透的钢笔,偷偷瞄了眼林知南,他不动如山,她松了口气,用纸巾擦了又擦,直到笔杆完全干燥才放心交还。
林牧默默无言地剔除木筷的倒刺,不知道在想什么。雨天的闷热燥得后背起层黏汗,蒋莳羽抱怨热死了,拎起胸口的衣服随意抖了几下,“好想吃鲜芋仙啊。”
“鲜芋仙?”林牧问。
“嗯。冰凉凉的豆花、仙草,上面一层被蜂蜜泡烂的红豆。如果现在能吃上一碗,我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。”
女孩歪着头笑,牛仔热裤下一双白到发光的腿晃荡着,线条纤长美好。她的脚上穿着罗马式凉鞋,中间的金色穗子随小腿晃动的频率铛铛响。
林牧直视不避,那是对蒋莳羽稚嫩、无由的喜爱和仰慕。他敢打赌,除了自己,林知南在这刻肯定也有马上为她买一碗鲜芋仙的冲动。不,是十碗。
林牧高举右手,傻气地笑,“我现在下去买!”
林知南嘴唇蠕动几番,有点羡慕此时此刻的林牧,钢笔在口袋越来越烫越来越重,指节都要垮了。他掏出手机,“叫外卖吧,方便。”
蒋莳羽没想太多,“好。”
林牧有种专属权利被抢的感觉,垂头丧气地拨弄手指,活像讨不到主人喜欢的的边牧。
蒋莳羽喜欢他这样,翘起腿,颇为愉悦的表情,“外面下着雨,你哥心疼你怕你累着,请我们俩吃冰,别不高兴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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